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2008佛光之美攝影比賽參加辦法

2008年度「佛光之美攝影比賽」即日起,分美東區、美西區、中南美洲、歐洲、非洲、大洋洲、亞洲、台灣地區等八個區域舉辦,比賽辦法如下:

一、比賽主題:

佛光之美

二、參賽資格:

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(每人不可超過三件)。

三、作品規格:

請將照片沖洗成彩色相片,規格:8×12英吋(A4),一併繳交主辦單位參予審合,每張照片作品,必須附註短篇文詞意涵。(注意不得用畫框、不得格放、複背、拷貝、合成、及連作)。

四、參賽辦法:

參賽作品需依所附「參賽報名表」填寫各項資料後,黏貼於相片背面,並郵寄到指定地點,於信封上註明「佛光之美攝影比賽」。

五、作品挑選:

各區域遴選作品之獲得「佳作」者,作品繳由世界總會秘書處再慎選「特優」作品。於200810月份世界總會會員代表大會中頒發獎狀及獎金。

六、作品名題:

1)

佛光山建築之美、自然生態

2)

海內外佛光山建築設計及殿堂之莊嚴

3)

佛光山集體創作之和諧與歡喜

、截止日期:

各區域優勝作品,必須在2008530日前,連同本辦法所規定之文字附件,寄抵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亞洲總部,以備統一慎選特優作品。

、獲獎獎金:

各項獎每名各得獎金及獎狀乙張,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。

1)

特優獎:三位,獎金每名新台幣兩萬元

2)

優良獎:五位,獎金每名新台幣一萬元

3)

創意獎:十位,獎金每名新台幣三千元

4)

佳作獎:二十位,獎金每名新台幣兩千元

、聯絡單位:

1)

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

3456 S. Glenmark Drive, Hacienda Heights, CA 91745 U.S.A.

Tel: 1-626-968-4675~77  Fax: 1-626-968-1255

E-mail: info@blia.org

 

2)

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亞洲總部

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13

Tel: 886-2-2762-0112 2329  Fax: 886-2-2762-0229

E-mail: bliataipei@blia.org

十、參賽規約:

1)

連作、格放、電腦合成等作品不收。

2)

作品入選及未入選者均不退件,另得獎之作品,請於規定期限內將作品之原底片,用適當之包裝,以郵寄送達指定地點。

3)

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佛光山寺所有,總本山擁有在任何地點展出,以任何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,以上所述均為永續無償使用,得獎人不得徹銷此項授權。

4)

本會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,並無限制的使用複製品。且本處承諾在使用得獎作品時,均加註拍攝者之中文全名(如需加註英文稱呼,則由本處逕行以羅馬拼音自行處理)

5)

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,也是佛光會員,本人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,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,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,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並追繳獎金外,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人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
6)

參賽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7)

請將作品及報名表同時一併繳交至主辦單位。

8)

入選者給予獎金與獎狀。